我公司现有土地于2002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属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期限50年,现有一住宅开发单位及土地储备中心想强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强行收回没有法律依据,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13910172503
2011-11-14 08: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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