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于前段时间入股某一合伙企业,后来合伙解散,但法人已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我入股的钱,我打算给他发短信,要求他尽快归还我的合伙的钱,否则我将向税务机关举报他的偷税漏税?需要说明的是,该企业的财务关系都是法人和财务人员在经手,其他股东并不知情
敲诈勒索是指为了非法的目的,进行勒索他人钱财的行为,你是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入股钱,属于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也没有非法的目的,所以你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至于是否举报其有偷税漏税的事情,是你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散伙,应该退还给你入股的钱,你可以起诉要回。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以及第三十三条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010-01-09 12:19:10
敲诈勒索是指为了非法的目的,进行勒索他人钱财的行为,你是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入股钱,属于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也没有非法的目的,所以你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0-01-09 18: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