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十几年前的遗留的问题,有个亲戚的户口在我的户口上很久了。怎么办? 由于我们这边城中村快要拆迁了,我去年底跟那亲戚说,她居然不愿迁出我的户口。就不晓得拆迁,她会不会分了我的补偿!那个亲戚自己有两个房产证,也不愿迁出去。今年四月左右,打算取消她的户口,可公安局劝我说:挂空户口。然后,公安局要我写“个人意愿她挂户口到我那,以后的纠纷,与公安局无关”证明,挂空她户口。可近一两个月,那个亲戚说什么这户口所在的房产,她也有份,要求分我的房产给她!我想直接取消她的户口,行吗?该怎么开口跟公安局的人说?之前在公安局写的证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