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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打了,应该索要什么赔偿?

咨询者 : fa113168 - 河南     时间 : 2010-01-09 22:04:3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个商场的品牌店长,一名同事不遵守规定,被公司辞退了,当时是我辞退的。可是这个女孩很不服气,说我向公司打他的小报告了。事后让他婆婆来店铺羞辱我,当时我没理他,再后来他和他老公来领取工资,他老公当众羞辱我,然后还动手打我,导致我头晕,呕吐,胸闷,多出地方淤清,我做CT ,医生说没事,可是我头一直晕,医生让我住院了,而且医院有诊断证明,我现在我觉得我非常委屈,我觉得我被羞辱了,我没有勇气在去原来单位上班了,我面子上过不去。我该这样追究他责任呢,我的住院费是否该他出呢,我问医生够的伤算轻微伤吗,他说是伤,但是够不上轻微伤,难道我就这样挨打还要自己掏医药费吗?请问他应该赔偿我什么费用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对她进行辞退完全是工作的需要,和她个人没有任何恩怨,她对你进行打击报复是违法的,如果你的伤情不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因为其行为对你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伤害,构成了侮辱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你还可以要求其对你进行民事赔偿,赔偿下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10-01-09 22:30:49

郭建华   [河南]    13781359557

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伤情进行鉴定。要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当事人或刑事立案。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010-01-10 1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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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可以请求公安对其进行拘留、罚款。

2010-01-11 08:53:22

张骁隆   [河南]    15139536288

你不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行政责任而且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2010-01-11 1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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