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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的认定、赔偿及保险问题?

咨询者 : fa297463 - 北京     时间 : 2011-11-14 19:04:4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北京市内一家私人企业的员工,在公司负责报价,采购等工作,在2011年9月的时候,我和天津一家自称是大桥集团的人签订购买合同,购买焊条,但却遇到了骗子,但是整个过程,我都是正规的程序,有合同,同意付款也是老板签字的,钱是会计打的,然后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报警了。但是现在,老板让我个人承担责任,嘴上说是人性化处理,让我出一半的钱(合同诈骗了12600元人民币),我觉得我都是走的正规程序,不应该出钱,因为从头到尾,我只是个履行者,整个过程都是老板批了,才被骗的。目前还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从2009年8月起在这个单位干过11个月,但是没有给我上社会保险,现在回到这个单位上班,我要求给我补缴之前的保险,我有之前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是可以,按照什么标准补缴呢?我是城镇户口。希望律师朋友,看到我的问题,帮助我这个弱势群体想想办法。等待您的回复。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报警侦破后,应由骗人者偿还实际损失,你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不应由你承担赔偿的.单位没有缴纳的社保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11-15 06:50:07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没有给上社会保险违法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5 07:40:59

夏尔棋   [北京]    15910663692

你好 应由骗人者偿还实际损失,你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不应由你承担赔偿。 单位没有缴纳的社保违法,要求单位补缴,可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1-15 09:48:2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是职务行为,不应当由你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2011-11-15 18: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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