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大约50天于2011--11--13号晚上6点起来,发现有血,去九点医院看急诊,我让医生打保胎针,她让我先做B超,又抽血,到零晨12点多才抽玩血,医生让我回家休息,我让医生给药,他说没结果,不能给药,要11--14日上午11:30让去医院看结果,我11:30去看医生他们推来推去不愿意看,到下午3:00左右自然流产,请问律师我可以向医院要求补偿吗
医院的正常治疗行为不应该致使你流产,由于其存在过错行为致使你发生了流产,医院的行为属于医疗事故,你有权要求医院赔偿你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金。
2011-11-15 10: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