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地产开发商在02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拿到补偿款5万元后 搬走并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并交与开发商,2011年得知 开发商没有拆迁许可证今年9月份一居民找到我说是在开发商处花 5万元买了我原住房要求我与他过户我这才知道原来开发商只拆了 我原房子的一部分剩下部份在07年卖给了这户居民我与这户居民没 有买卖合同没同意与其过户这位居民便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该怎 么办?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法院双方调解 让我过户 我应该与 开发商 还是原告过户 一审判我输 我该怎样维权!!
先上诉不要过了上诉期,接着尽快确认拆迁协议无效,房地产开发商不为合法拆迁人,进而买卖协议无效,(二审中间可能中止审理)然后才能有胜诉可能。
2011-11-21 13: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