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1月给小孩在工商银行办理了6年的教育储蓄,现在已经到期,当我现在要取的时候,银行要我去开非义务教育学校的证明,而我的小孩现在是在上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无法开具非义务教育学校的证明。银行说,开不了证明就要按20%缴税。我想问的是: 1、银行当初在给我小孩办理的时候,是不是违规操作,甚至是欺骗了我,我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2、这种情况,我小孩是否可以享受教育储蓄的免税政策? 3、听说利息税已经取消,如果说我小孩不能享受教育储蓄的免税政策的话,那么还应该缴未取消之前的利息税吗? 请求律师解答!谢谢!!急……
银行要求开不了证明就要按20%缴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银行的行为属于违约,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1-12 08:44:53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银行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向当地银监局举报或者投诉 2、既然当初约定是教育储蓄,那么当然以享受教育储蓄的免税政策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11 1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