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8级10级两处伤残,简易程序历时近半年,终于判决下来了,其中有一句话“其他请求孩子(未成年)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后续治疗费(取内固定)尚未实际产生,本院不予支持。我对此提出异议得到得回答是:伤残不到6级没有,没有丧失劳动能力,6级以上才有。我看了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没找到这一说啊,我不服想上诉,有15天的时间特在此向律师请教,请律师帮帮忙,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有没有必要上诉?看了两年的病,前后三次手术,现在一眼盲目,右手尺骨茎突缺失,桡骨畸形愈合,我和家人受到的精神损害竟然一分都不赔,我实在想不通!!
你好,该判决明显有问题,建议上诉。首先只要订残了那么精神抚慰金多少都会有的,而且你的这个伤残还是两处呢。被抚养人生活费虽然侵权责任法是没有规定,但是也比没有取消,后面出的 司法解释也只是说将被抚养人生活费纳入到了伤残赔偿金,并非说不赔的。抓紧时间写上诉状上诉吧
2011-11-16 2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