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我在5月29日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撞到一个走人行横道的清洁工(61岁),我撞在他的三轮上(当时他不在三轮上),他自己坐在了地上。我送他上医院,诊断左大腿骨骨折(盆骨上还有个软骨瘤),住院15天,事故处给我定全责,事故处想调节,但是他要10W没有谈成,最近他因肺炎住院,进监护病房,正好我的亲戚也在那里住院,听亲戚讲被撞者前天死亡了,临死前他的妻子将他的输液器 呼吸器全部拔掉,说不费那钱了。(他的妻子和儿子曾在6月2日将我关在事故处不让我走,因为我拿给他的两千块钱,她闲少,住院我拿了三千),6月2日,他儿子曾说,跟我有杀父之仇,他是官面上的,让我老实点。被撞者出院第3天,在事故处,他女儿威胁我说,他们说拿多少钱就给他多少,不然上法院就不是这个数了。 律师先生我想问 1.被撞者的肺炎如果是骨折并发症,这种情况下我承担全责吗?他的家人付不付责任?如何找证据和证人? 2.我这样的情况大概要陪多少钱?(第一次住院他花了1万6千里面有我的三千,缴费条子我留着呢)我是衡水的。 3.如过请律师的话,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他的死因应当以医疗诊治综合考虑,主要看肺炎与此次交通事故之间有无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如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没有,您仅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需要鉴定的。从一般情况下,可能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
2011-11-16 11:11:20
被撞者的肺炎如果是骨折并发症,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不过目前并不能推断是否是并发症,只要找到证据这个就不成立。建议电话咨询律师。电话:13910669621.
2011-11-16 10: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