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1.6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清30%首付款,但贷款一直未办理下来,开发商一直推脱是银行未审批资料,后经咨询银行得知是因为开发商于10月15号才办理撤押,导致贷款程序延期,至今贷款仍未办理下来,合同签订应与7月7号前办理好贷款,付清全款,现在已过此期限,我们不想在等,想解除合同,开发商称属于我们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属于违约吗?我们能要求退房吗?
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他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您就亏了,您违约。
2011-11-16 14:19:06
如果是属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好贷款手续的,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可以解除合同。
2011-11-16 22: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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