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咨询者 : acca - 河北     时间 : 2008-11-07 16:00:52    状态 : 已解决



1996年与某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我们钱款大部分付清,由于历史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咨询有的律师说可能要过诉讼时效,有的说是物的请求权,有的说我还没有取得物权,实际是债权,起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不知到底胜算把握多大?如果我还有一些房款没有交清,开发商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毕思涛   [山东]    13561628195

首先要看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开发商负责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如开发商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则不存在诉讼时效。因为开发商一直未给办理过户手续,其侵权行为一直是持续的。房款没有交清与办理过户手续是两个概念。如你所讲,贷款买卖房屋的情况下,其房产证要等到把所有贷款全部偿还完毕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吗?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的。

2008-11-07 16:26:06

  []   

你属于债权,系合同纠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2008-11-07 16:23:3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