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又要麻烦一下,对之前给我解答的律师我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是旧的问题没完,可新的问题又出来了,受害者现在要做膝关节半月板手术(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目前他起诉的是出租车公司(我的车是出租车公司租的,现在肇事者已逃逸,事故中我无任何责任,我自己也有损失,受害者早期住院的费用我已经全部垫付,如果是我的责任我甘愿承担,我真的不懂了,在这次的事故中我也是受害者,我即承担了经济又背上了承重的压力,都说法律平等、公正,可是谁又来为我讨回公道?),我想问问,如果受害者进行手术治疗,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我现在很担心,受害者会起诉我,他的赔偿金额我看到都害怕,如果他起诉我,我是不是会赔偿他?我的保险公司说我没责任,根本都不会理赔。各位律师我想问问,这个受害者进行手术治疗的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在手术之前的医疗费用我已经全部垫付)
你的车是出租公司的,你没有任何义务为伤者垫付该损失,你有权把你垫付的费用要回来,因为这笔费用应该由车主即出租车公司赔偿,你和出租车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你是雇员,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由于你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雇主即出租车公司也无权向你进行追偿,你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10-01-12 11: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