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建好至今三年,护栏锈烂,人靠在护栏上打电话从高处摔下致死,建筑此房的是挂靠在开发公司名下的私人所建。如需赔偿应该找哪方?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可以将该私人和所挂靠的开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12 16:55:06
本案既属于违约纠纷也属于侵权纠纷,可以同时追究开发公司和建房的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010-01-12 22: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