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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死2人,判决赔偿只8万多,怎么办??

咨询者 : fa113345 - 云南     时间 : 2010-01-12 16:25:32    状态 : 已解决



基本情况: 一、 货车超车时与正常行驶在右道上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死亡。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系夫妻。经交警作为认定,货车负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因无驾照负次要责任。 二、 死亡夫妻系农村户口,但无土地,有村委会证明,膝下有一个5岁及12岁的未成年子女,还供养着双方老人。全家人生活主要是在农村集镇常年经商,有营业执照,有年营业额收入证明,在农村集镇买有房子。 三、 县法院按照农村户口标准,判决货车司机全部赔偿死亡夫妻8万余元。二审法院没开过庭,直接下判决书,维持原判。在一审时,原告质问法官,有充足的经商证据,为什么要按农村户口标准执行时,法官不作回答,也不置可否,只说了不服可上告。 货车司机与我们一条街,其在本县有很强的关系网,其在背后如何打点不得而知,只感觉原告方四处碰壁,无人理会,莫名收到交警不公正事故认定书和两级不公正的法院判决书。 现在如何是好,不服这样的判决,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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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方是负主要责任,而不是全责,所以对方支付60%-90%的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在死亡赔偿金等其他范围的金钱赔偿,但是必须你自己主动主张,法院不主动判决。 最后,有关户口问题,在农村集镇经商,但是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来电咨询。

2010-01-12 17:01: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受害人可以获得下列赔偿金(根据云南省的标准): 1.死亡赔偿金:3103元X20年X2=124100元(二人) 2.丧葬费:24030元/2X2=24030元(二人) 3.孩子的抚养费:2991元X13年=38883元(5岁孩子的) 2991元X6年=17946元.(12岁孩子的) 4. 老人的抚养费:(因你没说老人的年龄,应该根据老人的年龄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计算时请参照下列数据计算: 2 0 0 9 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13250元; 二、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9077元; 三、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03元; 四、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2991元; 五、2008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030元

2010-01-12 21:47:30

李剑锋   [宁夏]    15256789876

上述两位同行回答的很细致,没嘛可说了。另外起诉的原告主体是谁以及诉讼请求是如何列明的和本案关系极大,建议找专业律师进行审查。目前来看两人死亡全责只赔偿8万肯定是少了,不知是否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2010-01-14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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