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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共享,利益能共享吗??

咨询者 : fa113355 - 安徽     时间 : 2010-01-12 18:43:20    状态 : 已解决



在我们村庄内有一条河流。现有个人利用它搞起了漂流,效益很好,一直以来境内的村民没有分得半点利益。现而今公司已转让出售,出售所得款归他一人所有。河流属国有,在我家门前,我们应该都有份。他一人独占资源,独享利益,按照资源共享的说法,我们能分得一份公司转让款吗?希望得到律师们的回答!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河流属国有,其个人开发,未予取得相关的批准手续,收益是违法所得,而你们当然也无法分得利益。

2010-01-12 20:07:0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河流属于国家所有,你们村民平等的享有使用权,他一人独占资源是违法的,如果其公司转让出售的行为是合法的,你们作为河流的共有人应该获得一份均等的利益。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1-12 20: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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