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校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团体意外险。这次因在校打球至右肱骨粉碎性骨折。住院用去11700元,农合补偿了2466元,可学校的险种只赔付1930元。我不能接受。请帮帮
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应该全额赔偿你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
2011-11-17 13:03:20
你好!对保险公司赔偿数额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1-11-21 16: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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