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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法律是怎麽规定的??

咨询者 : fa113363 - 北京     时间 : 2010-01-12 20:07:33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婚前买的房子是期房,其中还有部分贷款父母还,但是房屋产权证是我婚后发下来的,像这种情况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婚前个人财产,法律是怎麽规定的?麻烦各位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在婚前你签定购房合同,也办理了相应的按揭手续情形下,该买卖合同的双方主体业已明确,对售房人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的权利也已经明确。故此,在夫妻之间,一方婚前按揭贷款的房产应当以办理按揭手续而非以房产权属登记的取得作为所有权取得的判断时点,这应作为《物权法》登记生效主义的相关规定在适用上的又一个例外。只要夫妻一方在婚前按揭购房,且房产权属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方的权属登记系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取得,都应认定房产系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故此,婚前以一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的房屋,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人是夫妻一方,合同义务是由该方在婚前开始履行的,所以,合同权利应当由该方享有,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房屋系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所负的按揭贷款债务,是形成于婚前,应当认定为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如果部分贷款父母愿为偿还,应视为父母赠与,否则为父母的借款)。婚后双方共同支付的按揭贷款金额,实际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的婚前所负的个人按揭贷款债务。

2010-01-12 20:39:3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存在继续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0-01-12 20:48:3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母借给你们的财产这样处理一下,可以变成你的个人财产,你父母到公证处立一份赠与公证,表明该财产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财产,这样在离婚时就不能进行分割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1-12 21:05:51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共同财产属于

2010-01-13 1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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