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打人致轻微伤,对方多次索要大额赔偿,数额从50000元,到20000元,15000元,5000元,后又升为15000元,并以开除该残疾人为条件(并以实施),请问作为该残疾人的监护人,在此情况下,是否有权就对方的敲诈行为提起诉讼?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对方的伤情进行合理赔偿。对方漫天要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要求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2011-11-17 22:18:31
您好: 协商解决 好。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8 09: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