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江西上饶市的各家快递公司都不约而同的向收件人在取包裹之时收取1-2元钱,请问这是取包裹费吗?这是合法的吗?但是在其它省了解到同公司的快递公司在送达收件人包裹后并没有向收件人收取类似的1-2元费,是不是地区的另类非法收费呢?望劳烦律师您们能帮我解答一下疑问,谢谢!
应向快递公司了解。如认为不合理的,你向物价部门投诉。
2011-11-17 16:50:09
你好!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提供收费依据,否则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2011-11-17 1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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