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298492 - 黑龙江     时间 : 2011-11-18 09:58:43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是一名农村电工今年53岁,2011年3月15日在维修变压器时不慎电弧烧伤面,颈,上肢总面积约26%;二,三度烧伤。在县级医院治烧伤42天效果不明显。后转一家个体专业治烧伤黑诊所,28天后身体明显好转花费开销16000多元因无正规发票药费自理。后又转县级医院巩固治疗(在县医院治疗期间医药费经过协商电业局全垫付),于6月3日出院。在6月10日复查化验时发现得了丙肝(以前没这病,在医院里输过血)医院确诊为药物损肝,住院23天,医药费电业局垫付。后又复发,住院25天,医药费电业局垫付;于2011年10月底向市劳动局递交了工伤认定书,说是到11月底作伤残鉴定;由于电业局没有交接我爸的工作,从3月份一直到现在11月份都有我代理接管村里面的用电,接线,收电费等,但电业局也没给我发工资,说给我办理上班手续,一直没有批下来;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关于你父亲受伤一事,应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2、关于你在单位工作一事,单位应支付你工资,因无合同的,你还可有双倍工资。有争议的,你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11-18 10:03:0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父亲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依法要求工伤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你父亲在工伤期间无权和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正常支付你父亲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11-11-18 10:50:2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