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用我的名字给我买了一套房产,但有部分贷款是婚后还,因我无能力还贷父母与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贷款保证合同)内容是由我父母保证还贷。问:如果我离婚这份合同可以视为我婚前财产吗?谢谢!
1.这份借款合同是需要你妻子签字才能生效的。 2.你应该这样做,这种情况,你父母可以写一份赠与协议,表明该房屋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这样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离婚后就不能分割了,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1-14 17: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