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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贷款保证合同可以做为依据吗?

咨询者 : fa113363 - 北京     时间 : 2010-01-14 09:48:28    状态 : 已解决



婚前父母出资用我的名字给我买了一套房产,但有部分贷款是婚后还,因我无能力还贷父母与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贷款保证合同)内容是由我父母保证还贷。问:如果我离婚这份合同可以视为我婚前财产吗?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这份合同可以视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2010-01-14 10:17:53

杨春玉   [北京]    13811765089

该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2010-01-14 10:23:59

李宪刚   [河北]    13393211062

用你的名字可以视为你婚前财产。

2010-01-14 1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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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该房产应当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2010-01-14 13:18:1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这份借款合同是需要你妻子签字才能生效的。 2.你应该这样做,这种情况,你父母可以写一份赠与协议,表明该房屋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这样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离婚后就不能分割了,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1-14 1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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