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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这样要承担责任吗?

咨询者 : fa113467 - 上海     时间 : 2010-01-14 14:18:56    状态 : 已解决



如果在一张纸上面写了其他内容文字,然后在这些文字下2厘米间隔左右签了自己的名字,如果有人别有用心把这张纸上面文字撕掉,在这两厘米空白间隔写上借条内容,我要承担这个借款责任吗?谢谢律师回答,如果告上法庭,法官会怎样看待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这是对方在“变造”证据,已涉嫌“虚假诉讼”,在诉讼实践中可通过申请“文检”方面的司法鉴定来确认其变造的事实,是可以确定的,你所做的就是积极申请鉴定。

2010-01-14 15:14:0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如果有人私自在空白处填写欠条的内容,根据现在的司法鉴定水平,是可以鉴定出笔迹形成的时间的,即名字的书写时间和欠条内容的书写时间是不一致的,这人就构成了伪造证据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01-14 16:25:31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话,要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这样 的做法,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鉴定真假,若真发生此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010-01-15 1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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