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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怎么去鉴定等级??

咨询者 : fa298812 - 北京     时间 : 2011-11-19 09:30:22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2011年11月16因工作烫伤医院鉴定为全身面积42%深2度浅2度烫伤留有明显痕迹,块状斑痕,我现在可以去鉴定工伤等级了吗?能鉴定上吗,如果能是几级的?鉴定费用是由单位支付还是个人支付,望详解谢谢。注:单位已经上报工伤了。

  最佳答案

赵江涛律师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需要鉴定。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9 11:29:1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工伤鉴定申请的时间标准是你的病情稳定即可进行鉴定,现在你有权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等级鉴定属于行政程序,是免费的, 3、你的情况可以鉴定为六级伤残,可以享受下列赔偿待遇,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11-19 1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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