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深圳的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老板有2家以上的公司,03年7月份进入到2010年我的工资是在其中一家领取的,从2011年我的工资是在另外一家公司领取,但是这8年我的工作内容都包含这2家以上,我现在辞职,也提前三个月跟老板说过,我这8年也没签劳动合同,社保是从05年开始买的.社保05年到2010年是按应发工资买的,从2011年按应发工资少2000元买,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辞职工资怎么结算,能拿到多少?谢谢!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下列赔偿金: 1、公司八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获得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公司没有依法为缴纳05年以前的社保,你可以要求补缴。对于2011年以后的社保你有权要求按照应发工资缴纳。
2011-11-19 10: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