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6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过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请问可否要求劳动冲裁申请赔偿?如果可以要求赔偿,该提供哪些证据?而要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步骤如何?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由于公司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及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0-01-14 19:45:40
第一、您的问题在一个网络回答上,是很难得到全面回答的,建议带上您的相关书面资料到律所来谈; 第二、您说的这些情况可以要求劳动仲裁; 第三、未签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可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第四、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您是农村户口,可要求以现金方式主张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免费咨询电话:13811205289
2010-01-14 22:53:14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四是建议申请仲裁维权!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0-01-15 08:57:28
1、2008年始,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期间的双倍工资; 2、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要求公司依法补缴社会保险; 您需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数额的证明等等。 网络咨询,只能简要的告知您一些权利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需要准备的东西和注意的地方有很多。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上海李军律师专业劳动法博客http://lawyer_lijun.blog.163.com
2010-01-15 10: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