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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吧人员在上班途中和顾客发生纠纷使顾客重伤网吧是否有责任??

咨询者 : fa113487 - 云南     时间 : 2010-01-14 19:41:16    状态 : 已解决



网吧工作人员在上班途中,利用工作便利使顾客遭到金钱的损失,不但不给予赔偿还跟人发生口角甚至出口骂人。当事人扇了工作人员一嘴巴,然后打电话联系了两个朋友,在网吧将跟工作人员吵闹的人刺成重伤,导致右腿股动脉及静动脉大量出血。目前医药费就近6万, 而且目前还需继续治疗。以后还有可能导致右腿残疾。请问下网吧是否有责任?在赔偿过程中网吧因培多少?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网吧属于雇主,其工作人员属于雇主,雇员致人损害的,雇主即网吧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网吧在赔偿完毕后,因雇员有重大过错,可以要求雇员向网吧赔偿全部损失。

2010-01-14 1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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