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事业单位,后因为被要求改制一直都没有进行,单位一直都是摇摇欲坠,某天得知单位法人在外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并带走单位部分员工,后打听得知,法人所成立的公司与现有公司业务完全相同,原有单位的章也一并带走,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没有什么什么方法能讲原有单位接下来,无论是改制或者其他方法都可以
这个法人带走公章和部分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其抛弃原有职工的行为属于渎职行为,原来的公司没有注销,这个法人就应该对原有的工人负责,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对该法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
2011-11-19 22: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