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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求解答。交通事故颂诉期限是按哪一天算的?

咨询者 : sure1985 - 广东     时间 : 2011-11-19 21:45:42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08年12月24日出交通事故的,对方没事,但对方的面包车损了,修理费5400元,而我就受伤了住院一个月,另外我的摩手车也全坏了,修了2500元,我的住院费都是对方付的,不到一万,对方的车不是全保,我的车也只买了交强险,事故责任书是2009年1月17日认定双方同等责任,由于双方调解不成,于2011年4月21日交警大队下达不予调解通知书,现在对方要起诉我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第二被告要求赔偿他的车辆修理费5400元,请问起诉的诉颂期是否已经过了,还有诉颂期限应该是按以上哪一天算的??谢谢解答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邹兵   [广东]    13715261454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具体看对方提供证据情况等确定是否过时效。

2011-11-20 00:21:51

贺鸿德   [广东]    13352688665

只要法院受理,就说明该案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011-11-20 05:46:2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事故认定书下发的时间即2009年1月17日开始计算,是两年,至2011年1月17日,现在起诉已经过期了,对方无权起诉你了。你可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1-11-20 09:50:3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人身损害纠纷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事故发生日起算,但如果对方能证明提过请求的诉讼时效会中断。

2011-11-20 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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