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刚开业的饭店里做洗菜工,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由于厨师把鱼杀在路当中,鱼鳞弄了一地,我走过去不小心滑了一下,这样我在摔到的时候用手托了一下,当时就手肿的很厉害,经医生检查是骨折,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另十天了,医药费加车费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元左右,还有医生还给我开了三个月的病休证明,我还想说明下我当时和老板商谈的工资是一千六百元每月,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大概可一得到多少赔偿?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011-11-20 06:48:18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由老板赔偿下列费用:医药费加车费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元、休息三个月的正常工资4800元、营养费50元X90天=4500元。
2011-11-20 09:37:16
如果你们饭店是个体户,一般是按照雇佣关系来处理,赔偿范围最主要的这些: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还有残疾赔偿金
2011-11-20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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