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挂靠单位封存变卖他人财产构成犯罪吗??

咨询者 : fa113528 - 上海     时间 : 2010-01-15 12:07:59    状态 : 已解决



十六七年前,我挂靠在文化站,创办了《金山鑫宇空调风口厂》。后来,企业被骗。文化站在政府的指示下,封存了我的帐册,吊销了企业营业执照,并且扣押了我个人的合法财产,而且以废品价出卖给他人用于私人经营。请问大律师:文化站在我不在场不知晓的情况下,把属于我个人的合法财产转卖给了他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构成了犯罪,那么我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吗?谢谢大律师,请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文化站在未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将你的财产转卖给了他人,数额较大的话,属于犯罪行为,构成侵占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你现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超过刑法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你已经在追诉期内向法院进行控告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没有过期。

2010-01-15 12:32:0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从刑事角度维权,涉及政府行为,可行性不大。 还是力求民事赔偿比较好。

2010-01-18 10:44:2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