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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期到期后双方均不到场怎么办??

咨询者 : fa113530 - 黑龙江     时间 : 2010-01-17 20:08:59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和他的妻子已经结婚10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男方想解除婚姻关系,怎么办? 男方如果已经在法院诉讼离婚,法院说最少要6个月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现在6个月已经过了,但是双方均不能到场,法院会撤销诉讼请求还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撤销了,还要过多久才能再次诉讼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在起诉时不能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是应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一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在开庭时双方均不到场,法院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不解除同居关系。要等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10-01-15 12:50:2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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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魏律师解答的非常完整.

2010-01-15 12:46:30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由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解除婚姻关系,而是解除同居关系。 2、双方均不到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3、按自动撤诉处理后,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随时再起诉,没有时间限制。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15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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