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有一套在她名下的房产,是原来的房改房,用了我父母共40年的工龄,不过一直是我母亲的弟弟在居住,现在母亲去世了,他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卖掉,他的理由是她交了房款12000多块,现在母亲去世我真的不知道真相,请问这套房子应该属于谁的,我去房管局问了,房子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她弟弟有可能卖掉这套房子吗?如果能卖掉,我该怎么维权!
房屋属于不动产,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名字是你母亲的,就完全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弟弟投资属于对你母亲的赠与行为,他无权要求返还。你可以要求按照继承法办理继承,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1-11-20 12: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