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年前借了朋友2万到现在都没还,中途每年都要过对方一直拖,现在他们夫妻离婚了,当时借的时候只有男的签字.现在怎么办?
1.对方借钱的时候虽然只有男的签字,但是他们是夫妻关系,男方可以代表女方,属于表见代理,应该属于他们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你可以要求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起诉他们夫妻二人即可。 2.打官司的费用由对方承担,你先行垫付,对方败诉后承担,费用是100多元。案情较简单,不用聘请律师。
2010-01-15 17: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