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我出生时奶奶嫌弃我是女孩,把我调包了,抱来别人家的男孩给我母亲作儿子,我母亲一直不知我的去向还得听奶奶的话保守这个秘密,母亲在悲伤中度日,就一直没再要孩子,我是这个家唯一的孩子。那个儿子大多是奶奶带大的,娇生惯养,也不孝顺,自然我家的房产地产都由他来继承。后来奶奶、父亲相继没了,我和母亲相认了,可是怎样才能证明我是这个家唯一的继承人,把属于我的还给我呢?
你是你父亲和奶奶的直系血亲,你可以要求作亲子鉴定,证明你和你父亲存在血缘关系,那个儿子和你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你就可以依法继承遗产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1-11-21 11: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