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结婚两年了,女儿一岁半了,从女儿出生到现在婆家一分钱都没花过,没管过,就连生小孩的钱也是我父母出的,我老公没工作,两年了,家里的开销,所有的费用都是我父母花的,包括他的零用钱。我坐月子的时候他和前女友发生了关系,被我发现了,我为了孩子我原谅了他,现在我又怀孕了,已经七个月了,他和别的女人又有联系,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父母对我有不好。我想离婚,可以么?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谢谢了!
你是女方,不能协议离婚的,你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011-11-21 13: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