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套房产,因在外地,所以请我的家人帮我卖房子,但没有书面的委托书,前几天通过二十一世纪中介,我的家人与买房人签订了合同,买房人支付定金,并暂由中介保管,约定待过户时才给卖方。但是,几天后买房人后悔了,不想买房子了。我们要求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进行。中介想息事宁人,以我们没有正式的委托书为由,想不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我们很气愤,因为在与他们签定合同后,我们就推掉了所有其他的买房看房的人,我们感到无形中就损失了很多。我们能否按照合同违约责任主张权益?谢谢!
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011-11-21 16:50:20
根据你的 介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1-11-21 21:13:46
买受人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违约,你们可以获得定金不用返还定金,如果中介不配合的,你们可以向向法院起诉维权。
2011-11-21 21:17:51
你好,中介存在过错,合同属于表见代理,定金可不予退还
2011-11-25 09: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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