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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除非法同居 ?

咨询者 : fa299624 - 山东     时间 : 2011-11-22 12:46:45    状态 : 已解决



我跟男朋友根据民间形式订婚结婚了,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 现在我怀孕已经3个多月了。现在我怀孕已经3个多月了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继续相处下去。 结婚时家具什么的都是他买的,现在都在他们家,我现在住在娘家。 什么也没带走。什么也没带走只有按风俗订婚时他们家给的彩礼钱,订婚时给我买的首饰,结婚时给的礼金在我这。 认识后我一直也没有工作,平时孕检等各方面花销都是彩礼钱。 我想问下,如果我要求解除现在这种同居关系, 我们的彩礼包括结婚采购的东西如何分配? 我肚子里的宝宝又该如如何处置? 流产或者把宝宝生下来的花费他有没有责任承担? 而且我公婆一直说,从订婚到结婚,让他们家欠了好几万的帐,他们欠的这个钱,我有没有责任还?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你们已经同居生活了,对方给付的礼金属于对你的赠与,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回。 2、你的孩子有权生下来,由男方承担抚养费。 3、男方欠下的债务属于他们的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你为此也付出了很多,包括身体和生育孩子的问题。

2011-11-22 1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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