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的国有企业是省属的一个矿山企业,坐落在一个乡镇上,离城里有一段距离。大家都是从各地来到这里工作,矿上盖着居民楼,供双职工家庭居住。房子是根据工龄和职务分发的,但是一直没有房产证明。现在企业宣布了破产,不知道国家是否应该给矿上的职工安置费用? 谢谢!
当然。
2011-11-22 14: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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