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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区人民法院是否涉嫌违法?

咨询者 : fa299852 - 上海     时间 : 2011-11-22 15:33:20    状态 : 已解决



这是一起状告金山工业区影视文广中心的案子(原朱行镇文化站)。于2011年7月28日,金山区法院受理。8月18日上午在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被告没有到庭。到今天11月22日为止,已经三个月零五天了,从法院的程序上讲。已由简易程序转入了普通程序。法院立案庭的人来电说:“证据不足”,以要求我补充证据为由,将起诉状退回。而且没有任何书面意见。问:大律师,金山区人民法院是否涉嫌违法?我该如何应对。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能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起诉状,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2011-11-22 21:07:2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程序不合法,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1-11-22 1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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