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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事维权难吗??

咨询者 : angiwj - 北京     时间 : 2011-11-22 16:33:45    状态 : 已解决



出差返回北京途中,19日凌晨乘坐地铁,因拥挤与人发生争执,对方先是侮辱性骂人,后又先动手打人,致我右眼和右侧头部受轻伤。请问我如何维权?1,是否算工伤?2,有哪些适合的法律条规?3,如果去法院起诉,该如何做?到法院去起诉的最长时效是多长?如何计算?谢谢!...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认定工伤,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 同时你还可以在依法收集证据后,要求行为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构成轻伤的,你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1-11-22 18:10:2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郑立胜   [安徽]    15205692045

一般不能算工伤,你不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因公务受伤的。你的情况就民事而言,适用有关人身侵权赔偿的规定;到法院起诉需要诉状、相关证据,并预交诉讼费;诉讼时效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2011-11-22 17:04:1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属于工伤,你应及时报警,然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另外可以追究轻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2011-11-22 17:45:5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算工伤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011-11-22 2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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