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买的一套房子,但由于房屋所有人一直没有回家,所以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房屋所有人反悔,不予办过户手续。 问题主要如下:当时签合同时是和房屋所有人的妻子签的--当时未离婚,现在已离婚,现在我保存有当时签订的买房协议 房款收据 和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原来的房产证,未过户,所有人为男方,现在对方明确反悔,我想打官司,有利么? 附注:不确定房子是男方在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这点影响大么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你赢的可能性很大。需要法律帮助电话联系。
2011-11-22 19:32:40
时间还是很关键的
2011-11-22 19:54:20
你购房的行为合法,对方现在反悔的行为不能获得法律支持,你可以打赢官司。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与我们联系。
2011-11-22 20:22:3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过户问题。
2011-11-23 2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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