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幼儿园午休时,脱衣服时摔下床,把左下嘴唇摔伤,缝了5针。我担心留下疤痕。请问一下 我向幼儿园索要营养费和孩子在家休息是的学费及让学校给个书面保证(保证以后留下疤痕学校要倍偿)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要是合理而学校又不肯的话我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你可以跟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1-11-22 23: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