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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这个情节是自首还是扭送??

咨询者 : nsch - 四川     时间 : 2010-01-17 21:45:28    状态 : 已解决



公安机关未知犯罪线索,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协商返还被骗的钱款,未果。被害人提出到派出所,犯罪嫌疑人同意,两人一同走进派出所。没有肢体接触,更没有扭的动作,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要脱逃的迹象。请问这个情节是自动投案还是扭送?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自首是指未经过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和当事人的扭送,被告人主动投案的行为,这种情况,由于被告人主动配合到派出所投案,应该属于自首。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010-01-17 21:51:40

张德满   [北京]    18901066932

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自首。

2010-01-17 22:55:00

王立波   [黑龙江]    13945122787

扭送应该有强制力的使用,本案中嫌疑人自愿到派出所,应认定为主动投案,如果如实交待,则应认定为自首。

2010-01-17 23:05:57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属于自首。

2010-01-18 0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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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

2010-01-19 09: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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