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酒后因让道把人家打了,后来被打的那个人的父母又找了几个人把我朋友给打了,双方都没有够成轻伤,只是皮外伤,但我朋友的车玻璃也被对方给砸了,现在那人又告我朋友要求赔偿,请问这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判?我朋友因是酒后跟人打架,这会不会涉及到酒后架车和酒后滋事那?还有一点,当时报警后派出所来人后,我朋友因酒劲还没下,把人家所长也给骂了,这在法律上够不够成什么罪名?谢谢
没有构成轻伤,不构成犯罪,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罪名。
2011-11-23 13:00:11
对方不构成轻伤的情况下,不涉嫌犯罪,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对财产的损害,应照价赔偿.
2011-11-23 13:16:36
双方都有动手打人行为的,没有构成轻伤的,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公安派出所进行追究是要受到治安处罚的。双方协商解决为好。
2011-11-23 13:40:05
你好!对方不构成轻伤的情况下,不涉嫌犯罪。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对财产的损害应照价赔偿。
2011-11-23 14:56:07
这在法律上是互殴,一般派出所会调解,属于治安案件。Q Q2497652768
2011-11-24 10:03:02
您好: 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25 07: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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