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广告公司打工,无劳动合同。一天外出工作骑公司无牌照的助力摩托车回来时,避让对面来车时撞到路边停放的双排座货车受伤,我无驾驶证。请问这是工伤吗?
应当属于工伤。按照您的陈述,您是在外出工作时骑车受的伤,符合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受的伤,应当属于工伤。
2010-01-18 16:19:05
1.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不论你是否有驾照,不区分你的责任,一律属于工伤,关于驾照的问题,属于交通部门审查的职责,在工伤赔偿中不予追究。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属于上述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依法属于工伤。
2010-01-18 19: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