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承包集体荒山合同,期限为30年,分多期付款。已交了前10年的承包费,现到该交下一期的承包费了。该村屯改换了负责人,现在不再收承包费,想以承办方不交承包费为由终止合同,想占有承办方所种植的林木。现向律师们咨询,如何为好。谢谢
对方违约,起诉维权!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11-23 22:17:52
如果对方坚持不收承包费,将承包费交到当地公证处提存,提存后就视为承包方已交纳了承包费,对方将无法以此为由终止合同
2011-11-23 23: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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