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随便占人房屋,难道恶人已横行天下 悬赏分:25分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35分32秒 我母有一旧房2层楼内面积57平,从2006年1月,以年1200出租给恶租客做仓库,到2009年1月想拆了重建去收回,恶租客说想补下屋顶要花2000元,不给08租金还要再用一年,我电话告知要拆不准补,可我母体谅恶租客找仓库难,我母不置可否,默认无租金。 2009年6月我母将房子转手,现手续已齐全完毕,新房主就要拿到房产证了。期间我母多次去讨钥匙皆推托,现新房主要求见钥匙才给房款。 2009年11月我与母亲再去讨,恶租客(40老女人)让其兄写纸条保证2010年1月16号搬出。 2010年01月17号我再去讨,恶客说要跟新房主谈续租,反正不搬。而新房主坚决不租给这种人........请各位大师,教我如何对付“恶人”
这个承租人在未经过你母亲的同意擅自修屋顶,属于改变房屋结构,是违约行为,你母亲有权收回房屋,对方要求不给08租金还要再用一年是违法的。 你母亲因为对方违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支付08年房租,要求这个承租人腾房,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对方不赔偿你母亲损失,你母亲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010-01-19 07: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