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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因交通受伤咨询?

咨询者 : fa113792 - 上海     时间 : 2010-01-19 08:11:18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于今年5月中旬通过携程网订购了去桂林的旅游产品,并在5月底与朋友一起去旅游,并购买了平安保险的特惠型保险。但在第二天旅游途中,导游自行安排了晚上去桂林西街的购物活动,但并未安排车接回酒店,也未提示当地治安问题。由于比较晚大概11点多,我与朋友想回酒店,路上车很少,在街中心地带,有像黄包车形式的(但动力似乎是电瓶车)的车子谈好价格坐上了。但车刚发动就急速转弯,并一直飞速跑起来,渐渐地,我发现这车不是驶往酒店,而是向比较偏远的接近农田的地方开去,我们当时非常着急,欲起身制止车主,但车速飞快无法起身。我朋友扭头看到后面有警车在追,警车也在飞速追赶,并打出刺眼的灯光。我们暗想不妙,很有生命危险。当时用大嗓门向司机说,要放我们下来,但司机说后面有警车追不能停,通过我们的嘶叫,司机稍微放慢了点车速,这时,我脑子想,如果继续在车上将任其摆布,摆脱危险的办法是脱离这辆车,于是趁稍稳点就跳了下来,但不幸造成右锁骨骨折。在跳下来后,司机不知道发生什么了,车也停了下,我朋友也趁机下来了。知道自己受伤后,我们找到最近的一家医院,通过X光透视,显示是骨折,需要手术治疗。我们短暂接受了治疗后回到宾馆。当晚一直疼痛未睡眠。第二天我们电话联系导游说明了情况,并打了110和报告了当地车管所。同时与携程联系上,我们当时希望尽快回上海治疗,请携程给我们机票回去,携程不答应,他们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不再赔偿范围。我们跟携程说导游有责任提示旅游的黑车问题,但是从到桂林以来我们都被告知桂林治安很好,这是个误导,导游是有责任的。因此,携程应该给我们赔付。当时考虑到要尽快治疗,所以我和朋友就自己购买机票回到上海。 回上海后我于6月7日住进长海医院做了锁骨治疗,约3天后出院,手术医疗费2万多元。出院后,我又到医院复查拍片,并请人到家护理,并购买营养品,请假在家1个多月,直到9月底复查后认为无问题。此间一直补充营养,并请人护理。 综上,因旅游途中受伤我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并还有其他的精神损失。前几天我电告携程,要求其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今天携程告知说是自由行,他们不予赔偿,为此我想请教贵律师,如果我起诉是否有胜诉可能。多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对于携程的责任问题,首先要看你与携程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携程应该承担责任。 2、导游自行安排了晚上去桂林西街的购物活动,但并未安排车接回酒店,也未提示当地治安问题,未尽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也未尽到告知义务,携程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3、车子在行使过程中你自行跳车,你自己的责任也不小,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综上,如果你起诉,法院可能会根据你举证情况判决携程承担部分责任,最多也就是50%的责任。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1-19 09:58:49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是需要确定具体的责任方,律师可以帮助维权,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建议带上旅游合同与律师面谈。

2010-01-19 10:29:37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您的事情,责任划分还是较为复杂的,应当讲您、携程、车主都有责任。保险公司的问题,要看投保条款。这些问题目前无法通过网络解决,建议带材料联系律师面谈。

2010-01-19 13: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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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这种旅游纠纷还是经常发生的,我所有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您。希望您可以带好您的所有材料,来我所进行咨询。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1703室 免费法律咨询手机:13701997783 分机:(021)51028066—809 QQ:1305186679 MSN:xutong.lawyer@hotmail.com 传真:(021)62282118 网址:www.haiyaolaw.com 邮编:200336

2010-01-19 16:10:2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携程和车主对你的伤情都有过错责任,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以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规定: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0-01-19 16:48:16

徐卫华   [上海]    13671800608

建议电话咨询或面谈

2010-01-23 15: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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