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案20号上午开庭,这次是二审,由于我生病的原因,让我丈夫代我出庭,委托书在当天开庭前交给法官可以吗,还是要提前交到法院,谢谢。
在开庭当天交给法院就可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以及《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一、开庭前的工作 1、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予以告知,如果已经确定开庭日期的,应当一并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2010-01-19 17:07:07